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
绍兴越城律师
2025-05-25
对于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,虽然原本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,但如果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,这通常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,使得该房子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,离婚时,这类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因此,在婚后加名的情况下,该房子在离婚时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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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婚前买的房子在以下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,不参与离婚分割:一是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,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;二是房子虽为婚前购买,但双方有明确的财产约定,明确该房子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。在这些情况下,该房子在离婚时将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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